去年102年10月8日我買了一台TOYOTA WISH 7人座新車----花了85萬
原因是----此車---最後面一排打平可放輪椅
想說---家父化療後---出外或到醫院都要輪椅
家母膝關節不好---也要輪椅
此車座位----如同一般椅子高度---上.下車很方便
不像CR-V----上車好像要拉單槓上去----下車離地又高----老人真的很傷腦筋
而普通轎車又太低----老人坐上去----腿很不舒服---不能伸直
所以----開此車1年又14天----里程也跑了10500公里
真是車況操作都很順----車身都沒括到漆
我的住處是2棟併排的透天厝----平常就放在騎樓----並沒有將騎樓改建為車庫
沒想到----在103年10月24日周五早6點30分起床
車子不見了-----當時心中的感覺-----還好
心想----林北-----好李加在-----車子有續保乙式保險
因此----立即去派出所報案
在做筆錄時----警察並沒刁難----按SOP流程處理
也到現場----我家騎樓照像-----附近路口調監視器
在08點30分----取得----“嘉義縣警察局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”
此單據是用在
跟保險公司理賠
與尋車30天---未尋回-----要去監理所註銷用
9點30分到嘉義市泰安產物保險公司辦理出險
此時---要將當時買新車所有資料與2支鑰匙都要帶去
都要交給保險公司
保險公司算了一下
第1年汽車竊盜損失險80.9萬
第2年汽車竊盜損失險64.7萬(80.9X80%)
因為有車主自付額10%---所以64.7萬-6.47萬=58.3萬
尋車30天---保險公司理賠每天2000元代步費---有6萬
所以共要理賠58.3萬+6萬=64.3萬給我
再下來----去e-Tag中心----辦理該車停用過路費---餘額還有1480元
若車子有找到----再開鎖使用
沒找到再將1480元---轉到新車上去
辦完後----與TOYOTA業務連絡
說車子失竊了----到時我準備再買新車----考慮
2000CC的WISH與2400CC的PREVIA(日本原裝進口.大概要140萬)
業務建議我---10天後先看車了----準備30天後找不到車
車子註銷後辦理賠----就可以買了
最後----決定將騎樓改為車庫----明天馬上叫人來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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